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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3 3:26:51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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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您好,我于2006年6月1日取得由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至今未曾参加过继续教育,证书上盖有“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章,06年毕业后,我一直在深圳工作,现在想把会计证调入深圳,并于200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财政局海淀分局办理了转出手续,但深圳财政局因为我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而拒绝调入。请问您,我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 按照现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 理和您本人的要求,我们已经给 您办理了转出手续,您应及时办 理转入手续。北京市会计人员继 续教育是自愿参加,且不与会计 证年检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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