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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98年前工作职工,没有享受福利分房,一次性房补从98年统计到现在已经十一个年头,一次性房补何时才能兑现?标准是什么?现在98年后的职工都领到了房补,为什么先工作的轮到了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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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您的信访留言“事业 单位一次性房补问题”收悉,经 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按政策逐 步落实 市房改办等七个部门于2003年联 合颁发了《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 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 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 京房改办字第 078号),首先启 动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 部、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 的无房新职工的住房补贴,2008 年底完成退休无房职工住房补贴 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上述人员住房补贴已发 放到位。下一步,将按照“先解 决无房,再解决未达标”的住房 补贴发放原则,逐步解决1998年 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无房 老职工及其他职工住房补贴问 题。目前,市房改办、市财政局 等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住房补贴发 放工作,尽早落实与市级财政有 人员经费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 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资金来 源。城八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 展相关工作,远郊区自行确定住 房补贴发放方案。 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问题 按照现有部门职责,住房补贴发 放标准、审核工作由市房改办牵 头负责。现行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在北京市房改办等部门联合印发 的《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 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 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 [2003]078号)文中有明确规定, 可根据自身情况予以计算。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若咨 询住房补贴政策问题,可直接咨 询我局住房补贴工作人员电话: 68416449。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