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您好!我是08年在深圳考的会计证,现在申请转入北京宣武区,我在北京的单位已开证明同意接收.证件手续已从深圳转出,但所有的证件都被一档案袋密封了,我现在能打开吗?因为我想把那些需要盖章的材料都一次拿到我公司行政部统一盖章,可以吗?宣武区具体办会计证转入的单位是财政局的那个部门,地址在那里,电话是多少?谢谢,急盼答复!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的办理。 持证人员应在北京会计网上填写 调转申请表并进行打印、提交。 持证人员携带打印好的调转申请 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发证机关 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 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 表》,调入单位接收证明、户口 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暂住 证,于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的30日 内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 持证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 起90日内,及时向调入单位所在 地区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 手续,超过90日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