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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接收单位

2011/3/13 3:38:01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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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工作证明、相关的继续教育证明,到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工作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栏”加盖“转出专用章”,完成转出程序。 我没有接收单位,可以转吗?我想转回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局???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的办 理。持证人员应先在北京会计网 上填写调转申请表并进行打印、 提交。 持证人员携带打印好的调转申请 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在网上提 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属的区县 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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