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我07年6月11日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发的。 我于09年5月底从原来的央企公司辞职,转到了中信信托公司(北京市国企公司),但当时我没有办理会计证转出的手续。09年12月在参加中信集团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后,被告知,由于我的从业证是国管局颁发的,故该会计继续教育部门无法加盖继续教育章。 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是不是会计从业证就作废了?另外,我如果想把会计从业证转出该如何办理?没有参加09年的继续教育,对我更换北京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不是有影响?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继续教育自愿参加。对于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调出的办理。持证人 员应先在北京会计网上填写调转 申请表并进行打印、提交。 持证人员携带打印好的调转申请 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在网上提 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属的区县 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