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您好! 我是08年6月在北京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可以补报名么?上哪里报名? 另外我想知道一下我一直没有去财政局注册,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作年限,还有参加中级考试。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 1、继续教育问题:根据《会 计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 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 得少于24小时。 有以下情况的可免当年的继续教 育培训,(1)参加学历教育取得 毕业证书的当年;(2)通过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 证;(3)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包括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 师)并取得合格证。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由培训 单位通过市场调节,确定收费标 准,照章纳税。会计人员可以从 会计网(www.kuaiji.com.cn ) 上了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 间、内容、相关培训学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予 会计从业资格证延续有效期挂钩 是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 理办法》(2005年1月22 日财政部令第26号)。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 需要重新注册的,持证人员应在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在北京 会计网(www.kuaiji.com.cn)上 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延期注册登 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 身份证原件,到选定区县财政部 门办理延期注册登记。财政部门 在办理延期注册的同时,在会计 从业资格证上注明持证人历年继 续教育情况,予以明示。2006年 已办理延期注册的有效期到2012 年。 持证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延 期注册登记的,在北京会计网上 公示并限期办理注册登记;超过 限期仍不办理的,注销其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并在北京会计网上 予以公告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