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你好: 我看了财政部的会计从业管理办法,有两点不明白,向您请教: 1)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如果不办理注册登记,后果如何? 2)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不参加后果如何?如何证明已参加? 谢谢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实行 有效期注册登记管理,在有效期 内证书有效。《会计从业资格管 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应当 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不学习影响业务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