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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3在北京考到会计证,并在北京从事会计工作了5年多,后来回来老家后,有一段时间未丛事会计工作,因此未将会计证换成IC卡式的新会计丛业资格证。现在我于05年在老家(江苏省吴江市)经重新考试取得会计丛业资格证,今天想报中级,由于报会计中级必须要有五年会计丛业经验,所以吴江市财政局要我到北京开张证明,以证明我曾经丛事会计工作满5年。可是我的旧会计证已经作废了,区财政局说要征求北京市财政局的意见,我不知道怎么办?特向贵局求救,请告之如何才能取得贵局开的丛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我的旧会计证还在),如能告之,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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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回到你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开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