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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与有效期延续的问题

2011/3/13 1:02:14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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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1) 我是03年取得会计证的,到目前为止没有参加会计相关专业的工作,是否还需要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如果04年05年06年都没有参加继续教育还能直接进行06年的有效期延续的注册吗? (2) 我看网上很多网站都说继续教育是自愿的,但又说《会计法》规定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且不得少于24小时,如连续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需进行统一考试,不合格及不参加者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如连续三年不参加继续教育的,直接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前后所说的不是很矛盾吗,老师能否解释一下?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法规定 的,但不强制,也不影响这次注 册登记。我们从未发过“如连续 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需进行统一 考试,不合格及不参加者取消会 计从业资格,如连续三年不参加 继续教育的,直接取消会计从业 资格”,或类似内容的说法,以 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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