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 本人是新疆人,是一位财会人员,2002年我在当地纪检委举报了本场领导,并且给与了罚款,罚款金额为10020元,我个人不慎被遭报复,我找纪检委希望能给予些物质奖励,但是回答是奖励文件是2003年制定的,不在文件期限内。在我所学的记忆中,举报是应该奖励的,不知道我的所做所为是不是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请您给与指引。 请将答复就回复到您的网上,因我个人无网址。 期盼————————谢谢/////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我局只负责北京市地区会计人员及会计事物管理工作,您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向新疆财政厅或纪检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