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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在北京海淀区报了法律与道德和会计基础,然后本人经过咨询同事告知电算化很简单,所以在同一年又在财会中心补报名了一门电算化(当时正好赶上全市的集中补报名,当时财会中心的老师也说没有问题的(我是告知已在别处报了两门))。本人在2005年时其中会计基础没有通知,但在2006年时在海淀区通过了会计基础。我也是在两年内通知考试,但现在我没有领到证。海淀区的老师给我的答复是:“为什么我同一年在两个地方报名”。现在我想请问相关负责人,北京市财政局有规定说不同在同一年在两个地方报名吗?考生急切盼望能得到您们的答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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