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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免杂费书本费

2011/3/13 1:17:07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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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2005年12月29日 北京晚报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对全市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政策,并对困难学生给予补助。(吴世雄) 为什么今年开学没有实行(顺义区已经实行)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 现对您提出的“为什么今年开学 没有执行”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 学生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政 策,并对困难学生给予补助的有 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 费”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中 提出的“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 共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市 委、市政府从全面构建和谐的首 都社会环境出发,下大力气扶助 社会弱势群体,享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在我市“十五”期间实施 的“两免一补”(即:对10个远 郊区县和城近郊区“低保户”学 生免杂费、对低保户家庭学生及 特教学生免教科书费、对特教学 校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并给予每 人每月100元伙食补助)的基础 上,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进 一步完善我市教育减免政策,将 对全市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政策,并 对困难学生给予补助的规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教 育、财政部门在调研和广泛征求 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在“十 一五”开局之年,结合我市财力 状况,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06年 秋季开学起,实施以下教育减免 政策: 一、在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 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农村户籍的 学生,免交教科书费; 二、有本市户籍,在全市公办学 校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校学 生,免交杂费及教科书费; 三、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山区学 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 生(含随班就读)、工读学校学 生,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 助; 四、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中农村户籍的住宿生、工读 学校的住宿生、城乡低保家庭的 住宿生免交寄宿费,每人每月发 放100元伙食补助。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 心,希望今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 和建议,以促进政府部门的规范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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