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同志您好。我想提个建议。我在本栏目中查看了你们关于会计证转出的问题解答。基本回答如下: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县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填写调转登记表,工作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栏”加盖“转出专用章”,完成转出程序。即来即办。” 此中没有提及继续教育的问题。但在政务公开栏目下的办事指南中的会计证转出手续中,依然要提交继续教育证。 我的问题就是究竟依哪个为准呢?转出时是否还需要继续教育证?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根据目前的政策在转出《会计从 也业资格证书》时不需要做继续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