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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报废程序

2011/3/13 1:41:01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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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根据市财政京财预[2006]1783号文件第五条,给使用单位办理国有资产处置函主管处室不明确,出现预算编审中心与业务处室踢皮球。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我局2006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 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报废工作的通知》(京财预 〔2006〕1783号)其中第五条 “市财政局依据车辆回收管理部 门出具的车辆回收证明给使用单 位办理国有资产处置函,使用单 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中的市财 政局,即指市财政局的各业务处 室。按照局内工作职责分工,市 级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含公务 用车)分别由我局各业务处室负 责管理。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预算处已和 各业务处室进行了协调,进一步 明确了车辆报废的审批程序及工 作职责,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 生。同时希望各预算单位对我们 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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