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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外资企业如何办理财政登记?有具体相关规定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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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事项 为属地管理,应当到企业注册所 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即,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 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所在地的 区(县)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须提 供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 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 程;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 5、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 主管部门证明; 6、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 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 7、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 织机构代码证; 8、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 税务登记证;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 记证或预留印鉴卡。 另:企业填写的财政登记卡 须加盖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 代表章。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与贵企业 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