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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北京2007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我是2006年拿的证 是从07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吗?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被取消从业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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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持证人员应 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 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有以下情况的可免当年的继续教育 培训,(1)参加学历教育取得毕 业证书的当年;(2)通过会计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包括 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并取得 合格证。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由培训单 位通过市场调节,确定收费标准, 照章纳税。会计人员可以从会计网 (www.kuaiji.com.cn )上了解会 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相 关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