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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会计证原先是在北京考取的,现在人在安徽工作。我2006年12月3日去北京市宣武区财政局办理了会计证转出手续,按规定应该在自办理转出之日起90日内在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可我当时不太清楚这个规定,再加上工作一直很忙,我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2007年6月4日我才想起来去办理转入手续,我们这边财政局负责办理转入手续办事人员说我没有在规定期限里办理,现在已经不能办了,说什么现在是全国联网的,过期自动锁定,让我只有再到北京跟你们协商能否更改一下转出日期,改到07年6月份,这样这边才能给办转入。请问这种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办?能否更改日期?需要找哪个部门办理哪些手续?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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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规定非常了解。政策是无法 以个人的意志而改动的。对不起, 我们无法给您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