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我的会计证是北京的,后因工作需要,我于2006年12月3日到北京办理了会计证转出手续,可是后来由于一些原因,我没有在我现在的工作地(安徽合肥)这边及时办理转入手续,我是2007年6月4日去合肥市财政局办理转入手续的。这边财政局的人说已经过期了,他们要我再到北京把转出的日期更改一下他们才能在合肥给我办理转入。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回复!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按照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 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手 续,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 日内,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 续。按此规定,我们不能给您更 改日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