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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后继教育

2011/3/13 2:20:55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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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请问一下,我从06年8月10日转到北京,会计证作了延期,有章"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105)". 请问: 1.06年我是否不需要后继教育. 2.07年的后继教育是否可以直接到财政局或相关地方考试?因为我以前在深圳的后续教育就是直接到财政局去报考后考试合格就可以了. 谢谢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2006年您不需要再参加继 续教育学习。从2005年起,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是自愿学习,且不 予会计证年检挂钩。北京市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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