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老师您好,我是06年的北京毕业生,毕业后现在山东工作。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2006-11-01签发的,有效期至2012-12-31 我想请问的是 1.我现在山东工作 会计证档案是否得从北京财政局转到我们当地财政局?需要什么手续?最迟什么时候转入?2.是不是今年11月前就得参加继续教育?否则作废!3.如果不转的话每年都得去北京财政局年审是吗?4.可以代办吗? 谢谢老师帮忙解答下!我打算下周去北京办手续 想知道这边是不是得代什么证明去 谢谢老师!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会计证在有效期内不用年 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自愿参 加,且不与会计证年检挂钩。您 可以转回地方,《会计从业资格 证》转出北京办理手续:持《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 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县财政局 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填写调转登记 表,工作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变更栏”加盖“转出专 用章”,完成转出程序。即来即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