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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望降低养犬年检弗.现在500元/年.对退休养老金之比显得较高.而且除打一针外不知有什么服务.2.目前正值抗震救灾之时.大家都忙着损款救人.为什么收犬弗还要提前交到五月底止.我们节余这点钱.又着急支援灾区救人.又不想因此扔掉养了七八年的犬.你说哪个重要.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关于养犬管理费相关事项 的来信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 我们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犬管理服务费管理 当前养犬管理收费主要依据2003 年9月市人大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养犬 管理规定》,其第十三条规定: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 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 元、以后每年为500元。对盲人养 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 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 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 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 费。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 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 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同时《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七条规定:我市东城、西城、 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 台、石景山为重点管理区,其他 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 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 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 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 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 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 行管理。(也就是说,例如丰台 属于重点管理区,但丰台区中的 一般管理区的收费与重点管理区 收费标准是不同的)。 经了解,结合各地区的不同情 况,由各区县政府确定本区域内 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主要 为如下几档:第1年1000元,以后 每年500元;第1年500元,以后每 年200元;第1年200元,以后每年 100元;第1年100元,以后每年50 元;第1年50元,以后每年20元。 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降低收费标 准问题,由于涉及法规修订问 题,我们将帮助您积极向立法机 关反映。 二、关于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 时限问题 当前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具体由 公安机关负责,经与市公安局了 解,养犬管理服务费缴纳的具体 时限(即每年养犬年检的时限) 为5月1日至6月30日,您所在的区 县公安机关将年检时限缩短了一 个月,我们已将此事向市公安局 进行了反映,建议市公安局进一 步加大指导力度,充分考虑居民 的切身利益。 三、关于养犬人享受的权利和服 务问题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要 求,我市养犬人可以享受以下权 利:养犬人不再负担养犬管理注 册登记及变更登记时证照成本费 用;养犬人所养犬只每年享受一 次免费狂犬病免疫注射;养犬人 可以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免费获 得各种养犬相关的宣传品。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将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 级财政部门预算,使养犬人及其 犬只依法所享有的服务均得到了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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