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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问题

2011/3/13 0:40:08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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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自《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出台后,有的单位(特别是国家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对不住本单位住房的人员,改变了原按30元一平米报销暖气费的做法,实际上是降低了报销标准,造成了生活质量的下降。这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1、标准的测算 基本补贴470元的测算 按每采暖季22.4元/平方米的运行成本进行计算;普通双职工房改政策标准住房面积60平方米;个人负担30%,单位、国家补贴70%。即:22.4元×60平米×50%×70%=470.4元 附加补贴标准的测算 22.4元×按房改政策标准住房面积×50%×70%-基本补贴标准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思路 针对执行中反映出的标准偏低、部分企业难以落实等问题,我们配合市政管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初步的设想是:一是2005年结合全市供热体制改革(简称"大热改")一并研究解决;二是如果"大热改"近期无法推行,我们将对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进行计算调整。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煤改电、煤改气、地热膜以及各种新兴分户取暖方式的不断出现,长期以来集中供热福利体系已经不能完全覆盖,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标准过低;二是存在公平问题等。针对这些问题,目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已经起草了修订方案。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国家部委所属事业单位)按中央有关政策执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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