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请问专家: 我单位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我单位取得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依据“税法”规定,2002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至200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5年至200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年度,我单位取得会计利润,我单位是按照15%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按照7.5%缴纳,另外7.5%作为免税基金计入盈余公积。还是按照7.5%计提企业所得税并缴纳?请提供相关规定。 谢谢。 一会计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请向所在地税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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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家: 我单位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我单位取得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依据“税法”规定,2002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至200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5年至200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年度,我单位取得会计利润,我单位是按照15%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按照7.5%缴纳,另外7.5%作为免税基金计入盈余公积。还是按照7.5%计提企业所得税并缴纳?请提供相关规定。 谢谢。 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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