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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警察说每年的犬管理费是北京财政局委托收的。据统计, 北京注册宠物已达到60万, 每年缴费500元, 年共缴费3个亿, 请问这些钱哪里去了(除去一针狂犬疫苗, 批发也没多少钱)? 我们的犬得到了什么管理?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关于养犬管理费相关事项的来 信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们 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入管 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了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养 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 入财政预算管理。”为贯彻落实 上述要求,2003年市财政局《关 于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入预算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预 [2003]1934号)明确规定:“养 犬管理服务费,各级公安部门必 须依照相关规定应收尽收,并及 时、足额缴入国库,不得违反规 定少收或不收,不得占压、挪 用,不得由收费收入坐支。” 从收入管理体制上看,按照属地 管理原则以及现行收支两条线的 管理要求,养犬管理收费收入全 部上缴同级财政国库,与养犬管 理费用支出不存在因果关系,也 不能直接拨付相关部门用于管理 支出。同时,《北京市养犬管理 规定》对于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 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重点管理 区,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 后每年度为500元。对于一般管理 区,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延庆规定山 区第一年为50元,以后每年度为 20元)。对于盲人养导盲犬和肢 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 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 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 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从限养政 策上体现了必要的政策倾斜,有 助于符合政策条件的低收入者养 犬。因此,我市每年养犬管理服 务费收入不能简单地用每只犬收 费500元的标准衡量。 二、关于养犬管理服务支出管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了 “养犬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所 发生服务的费用纳入有关部门的 部门预算”。市财政局《关于养 犬管理服务费收入预算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京财预[2003] 1934号)也明确提出:“各部 门、各单位与养犬管理工作以及 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服务费用,包 括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动 物健康检疫、养犬登记证工本费 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工本费等费用 纳入相应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 算,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支出安 排。” 从支出预算管理上看,按照上述 法律法规,为保障政府养犬管理 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养犬管 理的各项工作经费均纳入部门预 算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保 证。市财政主要负担组织、协 调、指导、宣传、收容流浪犬只 饲养及检疫费、工作人员及办公 费用等支出;区县财政主要负担 宣传培训费、集中年检、犬只免 费注射防疫费、犬只绝育及奖励 费、工作人员及办公费用等经费 支出。 三、关于养犬人享受的权利和服 务问题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要 求,我市养犬人可以享受以下权 利:养犬人不再负担养犬管理注 册登记及变更登记时证照成本费 用;养犬人所养犬只每年享受一 次免费狂犬病免疫注射;养犬人 可以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免费获 得各种养犬相关的宣传品。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财政部门认真做好资金保障工 作,将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 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使养犬人 及其犬只依法所享有的服务均得 到了保障。